浅析近4年仅限出口农药产品登记特点
1 登记总体情况
从产品数量看,这4年共有183个有效成分共计609个农药产品取得仅限出口农药登记(不包含按相关公告规定转为仅限出口登记的产品),其中除草剂产品334个,杀虫剂产品148个,杀菌剂产品96个,植物生长调节剂20个,杀螨剂、杀螨剂/杀虫剂和卫生杀虫剂分别为7个、3个和1个。各农药类别占比情况见图1。可以看出仅限出口农药产品登记主要以除草剂和杀虫剂为主。

图1 不同农药类别产品占比情况
从产品剂型看,共涉及17种剂型,主要剂型为乳油、可溶液剂、悬浮剂和水分散粒剂,产品数量分别为147、125、100和67个。原药(母药)产品取得登记数量为82个,这反映出我国仅限出口农药产品登记中原药(母药)出口占据相当的比例。从产品混配情况看,主要以单剂为主,其中单剂产品476个,混剂产品51个,混剂产品中二元混配制剂38个,三元混配制剂13个。从毒性级别看,产品主要以微毒、低毒为主,低毒产品489(含原药高毒产品5个),微毒产品69个,中等毒产品51个(含原药高毒产品14个),原药高毒产品仅涉及阿维菌素1个有效成分。
2 仅限出口农药产品特点
2.1 出口国家/地区较为集中
仅限出口国家/地区对于仅限出口农药产品至关重要。从出口国家看,产品主要出口国家为柬埔寨、澳大利亚、巴西和美国(见表1)。这四个国家的仅限出口农药产品登记数量总和达到321个,占登记产品总数的52.7%。四个主要出口国家的登记产品结构各有异同。对柬埔寨,登记产品主要是除草剂和杀虫剂,除草剂产品数量为64个,杀虫剂产品数量为25个,占登记产品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1.5%、24.0%,除草剂中含草铵膦(精草铵膦)等灭生性除草剂的产品较多,产品数量达到20个,占除草剂产品比例达到31.3%。对澳大利亚,登记产品主要是除草剂,除草剂产品数量达到77个,占比达到76.2%,除草剂产品中含灭生性除草剂草甘膦的产品较多,产品数量达到19个,占除草剂产品比例达到24.7%。对巴西,登记产品主要是除草剂和杀虫剂,除草剂产品数量为41个,杀虫剂产品数量为16个,占登记产品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2.1%、24.2%,除草剂呈现选择性除草剂和灭生性除草剂并重的现象,含丙炔氟草胺(5个)、2,4-滴(6个)和草甘膦(9个)的产品较多,占除草剂产品比例达到30.3%。对美国,登记产品主要是除草剂,除草剂产品数量达到23个,占登记产品数近50%左右,登记产品中主要以选择性除草剂为主,如烯草酮、硝磺草酮、特草定等。巴西和美国仅限出口农药除草剂产品登记特点可能与耐除草剂转基因作物种植后长期使用草甘膦等除草剂导致的抗性杂草防治有关。
结合世界各国农药总用量来看,仅限出口农药登记产品数量与各国农药总用量排名基本一致(表1)。各大洲农药总用量排名靠前的国家中,总用量排名靠前的国家其仅限出口农药登记数量也较多(表2)。柬埔寨农药总用量同巴拉圭相近,但却是我国仅限出口登记最多的国家,这或许是由于柬埔寨农药登记周期较短、资料要求简单、登记相对容易等因素导致的。
表1 仅限出口产品出口地

表2 全球农药总用量靠前的国家

2.2 原药(母药)和制剂产品主要登记出口国家/地区有所不同
对原药(母药),主要登记出口国家/地区为澳大利亚、美国和巴西。登记的有效成分共58种,以除草剂为主,其中除草剂品种38个,杀虫剂品种6个,杀菌剂10个,杀螨剂品种1个,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3个(表3)。原药(母药)登记出口国家/地区最多的是澳大利亚、美国和巴西,其中登记出口国家为澳大利亚的原药(母药)品种达到23个,占出口品种总数近4成。此外对原药(母药)而言,登记出口国家为美国和欧洲地区几乎全为除草剂品种,基本无杀虫剂或杀菌剂。
表3 仅限出口原药(母药)品种
对制剂,主要登记出口国家/地区为柬埔寨(89个)、澳大利亚(79个)、巴西(53个)和新西兰(42个)。从有效成分看,登记出口国家为柬埔寨的产品草铵膦和精草铵膦等灭生性除草剂登记较多,登记数量达到18个,涉及7家农药生产企业;登记出口国家为巴西的产品草甘膦和2,4-滴较多,登记数量分别为9和7个,涉及10家农药生产企业;而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产品有效成分相对分散。
制剂产品在北美、欧洲等利润较高的国家登记较少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农药出口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3 出口产品主要以老品种为主
从仅限出口产品登记情况看,共登记有效成分183个,其中仅氟氯氨草酯、氟草啶、氟砜草胺和环丙氟虫胺为国内创制的新农药,且出口地均为柬埔寨。从出口量看,出口量较大的品种有草甘膦、2,4-滴、莠去津、草铵膦、百草枯、毒死蜱、乙酰甲胺磷、吡虫啉、敌敌畏、杀虫单、百菌清、代森锰锌、戊唑醇、多菌灵、嘧菌酯等。出口产品以老品种为主、新品种较少的现状表明,我国农药走出去还面临挑战。
3 小结
通过对近年仅限出口农药登记情况的分析,发现仅限出口农药产品具有以下4个特点。
一是农药产品品种在不同国家/地区有集中趋势,但不同国家/地区集中登记的农药品种又因该地区农业生产情况有所不同。
二是产品登记向农药使用量较大的国家/地区集中。
三是原药登记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美国和巴西,制剂登记主要集中在柬埔寨、澳大利亚、巴西和新西兰。
四是出口产品主要以老品种为主,新品种较少。
来源:《农药科学与管理》2025年第3期
作者:宋和平,田磊*,黄心禾,廖宝鹏,白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