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终裁,涉及江山股份等企业
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12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烷基磷酸酯(Alkyl
Phosphate
Esters)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53.1%~68.4%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9 90 00(TARIC编码为2919 90 00 50和2919 90 00 65)和3824
99 92 (TARIC编码为3824 99 92
38)。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3年8月1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烷基磷酸酯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4月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初裁。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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