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将通过认定
第四十七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