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这4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管理措施 // 禁限用农药名录(2023文字版调整对照说明)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农业农村部拟对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管理措施。
自2023年12月1日起,发证机关撤销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禁止生产,已经合法生产的可以在质量保证期内销售和使用,自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仅保留原药生产企业的原药生产出口,实施封闭运行监管。
现对以上禁用管理措施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0月9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传 真:010-591918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邮编:100125)
一、禁止使用的农药(52种)
六六六 滴滴涕 毒杀芬 二溴氯丙烷 杀虫脒 二溴乙烷 除草醚 艾氏剂 狄氏剂 汞制剂 砷类 铅类 敌枯双 氟乙酰胺 甘氟 毒鼠强 氟乙酸钠 毒鼠硅 甲胺磷 对硫磷 甲基对硫磷 久效磷 磷胺 苯线磷 地虫硫磷 甲基硫环磷 磷化钙 磷化镁 磷化锌 硫线磷 蝇毒磷 治螟磷 特丁硫磷 氯磺隆 胺苯磺隆 甲磺隆 福美胂 福美甲胂 三氯杀螨醇 林丹 硫丹 氟虫胺 杀扑磷 百草枯 灭蚁灵 氯丹 2,4-滴丁脂* 甲拌磷* 甲基异柳磷* 水胺硫磷* 灭线磷* 溴甲烷* |
注:2,4-滴丁脂过渡期至2023年1月29日,过渡期内处于登记有效期内可按登记要求使用。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过渡期至2024年9月1日,过渡期内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过渡期内禁止在甘蔗上使用。过渡期后禁止销售和使用上述5种农药。溴甲烷仅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
二、在部分范围内禁止使用的农药(16种)
通用名 | 禁止使用范围 |
氧乐果 灭多威 涕灭威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克百威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甘蔗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内吸磷 硫环磷 氯唑磷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
乙酰甲胺磷 丁硫克百威 乐果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
毒死蜱 三唑磷 |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丁酰肼(比久) | 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
氰戊菊酯 | 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
氟虫腈 | 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
氟苯虫酰胺 |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
与之前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内容进行对比禁限用农药名录(2019版)一、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46种)
增加了6种,其中四种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以上4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禁止使用的。
另外比之前又增加了2种:灭蚁灵 氯丹
禁用依据来源: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3号:关于禁止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及六氯苯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 2009年4月16日)
六六六 滴滴涕 毒杀芬 二溴氯丙烷 杀虫脒 二溴乙烷 除草醚 艾氏剂 狄氏剂 汞制剂 砷类 铅类 敌枯双 氟乙酰胺 甘氟 毒鼠强 氟乙酸钠 毒鼠硅 甲胺磷 对硫磷 甲基对硫磷 久效磷 磷胺 苯线磷 地虫硫磷 甲基硫环磷 磷化钙 磷化镁 磷化锌 硫线磷 蝇毒磷 治螟磷 特丁硫磷 氯磺隆 胺苯磺隆 甲磺隆 福美胂 福美甲胂 三氯杀螨醇 林丹 硫丹 氟虫胺 杀扑磷 百草枯 灭蚁灵 氯丹 2,4-滴丁脂* 甲拌磷* 甲基异柳磷* 水胺硫磷* 灭线磷* 溴甲烷* |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 |
注:蓝色为之前没有增加的,绿色为还未到禁用时间的农药
2,4-滴丁脂过渡期至2023年1月29日,已经禁用。
溴甲烷继续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
与之前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内容进行对比禁限用农药名录(2019版) 二、在部分范围内禁止使用的农药(20种)
减少了4种,分别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
部分范围内禁止使用的农药,在格式略有调整,将同类进行分栏汇总。克百威在第二栏单独列出,不在第一栏,第二栏同时出现。
该表格更为简洁,部分范围内禁止使用农药不再出现2次。
通用名 | 禁止使用范围 | 通用名 | 禁止使用范围 |
1氧乐果 2灭多威 3涕灭威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4克百威、水胺硫磷、1氧乐果、2灭多威、3涕灭威、灭线磷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4克百威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甘蔗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4克百威 | 禁止在甘蔗作物上使用 |
5内吸磷 6硫环磷 7氯唑磷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 5内吸磷、6硫环磷、7氯唑磷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
8乙酰甲胺磷 9丁硫克百威 10乐果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 8乙酰甲胺磷、9丁硫克百威、10乐果 |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
11毒死蜱 12三唑磷 |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11毒死蜱、12三唑磷 |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13丁酰肼(比久) | 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 13丁酰肼(比久) | 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
14氰戊菊酯 | 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 14氰戊菊酯 | 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
15氟虫腈 | 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 15氟虫腈 | 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
16氟苯虫酰胺 |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 16氟苯虫酰胺 |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
题外扩展:
公告内容哪些可以在限制使用门店销售?哪些不能再销售,还有哪些能在非限制农药经营店买到?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 农业部公告 第2567号
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23
(定点经营、非定点经营还有哪些药)
序号 | 有效成分名称 | 备注 |
1 | 甲拌磷(2024.9.1不能再看到) | 实行定点经营 |
2 | 甲基异柳磷(2024.9.1不能再看到) | |
3 | 克百威 | |
4 | 磷化铝 | |
5 | 硫丹(禁止使用) | |
6 | 氯化苦 | |
7 | 灭多威 | |
8 | 灭线磷(2024.9.1不能再看到) | |
9 | 水胺硫磷(2024.9.1不能再看到) | |
10 | 涕灭威 | |
11 | 溴甲烷 | |
12 | 氧乐果 | |
13 | 百草枯(禁止使用) | |
14 | 2,4-滴丁酯(2023.1.29禁止使用) | |
15 | C型肉毒梭菌毒素 | |
16 | D型肉毒梭菌毒素 | |
17 | 氟鼠灵 | 实行定点经营 |
18 | 敌鼠钠盐 | |
19 | 杀鼠灵 | |
20 | 杀鼠醚 | |
21 | 溴敌隆 | |
22 | 溴鼠灵 | |
23 | 丁硫克百威 | |
24 | 丁酰肼 | |
25 | 毒死蜱 | |
26 | 氟苯虫酰胺 | |
27 | 氟虫腈 | |
28 | 乐果 | |
29 | 氰戊菊酯 | |
30 | 三氯杀螨醇(禁止使用) | |
31 | 三唑磷 | |
32 | 乙酰甲胺磷 |
备注:红色在定点、非定点都不能再出现, 绿色到期定点经营门店不能再看到。
不需要定点经营的农药还有九种:1、丁硫克百威,2、丁酰肼,3、毒死蜱,4、氟苯虫酰胺,5、氟虫腈,6、乐果,7、氰戊菊酯,8、三唑磷,9、乙酰甲胺磷。